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63D22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湘潭市司法局 xtsf.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03-18 08:49
市经金办:
晏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引入仲裁制度解决金融机构纠纷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
为了推动仲裁制度在金融领域更加广泛深入适用,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建议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由市政府经济研究和金融工作办公室牵头,成立由市银保监局、市中院、市司法局、湘潭仲裁委、各商业银行、各保险机构、各证券公司等机构参加的湘潭市引入仲裁制度解决金融机构纠纷协调小组,通过联席会议开展工作,出台我市推动仲裁制度在金融领域广泛深入适用的制度,促进金融领域的仲裁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把仲裁制度落到实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由湘潭仲裁委员会加强金融领域仲裁法宣传,增强对仲裁制度解决纠纷高效便利快捷等优势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指导各金融机构在业务活动的合同中签订仲裁协议,或者规范完善仲裁协议;各金融机构积极推进在金融合同中签订仲裁条款;金融监管部门加强指导督促;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将仲裁制度在金融领域落实落地。
三是加强金融专业仲裁员队伍建设。在各金融机构和管理机构发展一批金融专业“专家型”仲裁员,发挥仲裁“专家”断案的优势,更好的实现金融纠纷处理公平正义,推进金融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提高仲裁法律服务水平和能力。湘潭仲裁委设立金融仲裁中心专门对接金融领域仲裁活动,实行“绿色通道制”;加快网络仲裁建设开通网络仲裁端口对接各金融机构,实现金融业务与仲裁活动“无缝对接”“无纸仲裁”“群案快审”;开通网络仲裁APP方便金融客户参加线上仲裁,适用网络仲裁文书线上送达规则,提高仲裁效率降低仲裁成本和风险;适当降低金融案件仲裁收费标准减轻当事人负担;加强与人民法院协同,将标的500万以下的金融案件直接向基层人民申请法院执行,减少执行环节,提高执行效率降低执行成本。
湘潭市司法局
2024年3月18日
分管领导: 彭自力 经办人: 刘 蔚 联系电话: 5857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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