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湘潭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2133051号提案的答复

湘潭市司法局 xtsf.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03-19 08:56

  颜秀芝委员:

  您提出的《规范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指出,建议湘潭市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室统一按“申请、受理、走访、协商、仲裁、结案”人民调解工作六步法,来提高基层人民调解的工作效率。

  根据司法部2020年12月30日公布实施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SF/T 0083-2020)》规定,调解程序分为:受理、调解前的准备、实施调解、调解协议的履行、回访等五个流程,该规范明确了调解卷宗的制作要求,包括卷宗封面、卷内目录、人民调解申请书、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人民调解调查记录、证据材料、人民调解记录、人民调解协议书、人民调解回访记录、司法确认有关材料、卷宗情况说明、卷宗封底等有关内容。

  现阶段,我市严格贯彻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SF/T 0083-2020)》要求,通过狠抓“五落实”(落实组织、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六统一”(统一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已经建立了比较统一规范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包括落实组织: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机构。落实人员: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3-9人组成,设主任1人,根据需要可设副主任若干。落实经费:保障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落实场地:配备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至少要有1间办公室和1间15平米以上的人民调解庭(室)。落实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学习、例会、培训、考评和奖惩等各项管理制度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分析研判、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集中讨论、专家咨询、情况通报、衔接联动等工作制度。统一名称: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所属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的法定名称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统一印章:实行全国统一规格、样式。统一标识:悬挂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标牌,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若干措施》要求,村(社区)在室内悬挂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统一徽章:配发全国统一的人民调解员徽章。统一程序:依照《人民调解法》和有关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矛盾纠纷受理、登记、调解、立卷、归档、回访、司法确认等各项工作程序。统一文书: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和统计报表的通知》(司发通〔2010〕239号)要求,统一人民调解文书和案卷格式,相关资料表格附后。建立人民调解案件受理登记表、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和应当立卷的人民调解案卷。

  目前,我市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072个,其中市县两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5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70个、村(社区)调委会951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4700余人,基本实现了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多层次、广领域、全覆盖。2023年,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参与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5758起,调解成功15452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06%。

  近几年,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一是联合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十部门出台《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潭市司发〔2019〕3号),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业务素质,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工作保障,建设了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秉持中立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提升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二是联合湘潭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潭市司发〔2019〕6 号),全面开展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活动,通过三年努力,顺利实现全市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流程统一、文书规范、保障到位,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三是制定了《湘潭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指南》,梳理常见矛盾纠纷类型、人民调解知识问答、湘潭市部分人民调解组织索引,制作了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图。四是制定人民调解工作培训远景目标和短期计划,出台《湘潭市人民调解员队伍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健全调解工作培训机制。在加强对调解员队伍业务培训的同时,组织相关领导、专家、骨干深入基层和各行业,通过各种业务学习平台,融入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内容,倡导人人都是调解员的理念,宣传调解知识和技能,提高专兼职调解员能力水平。五是创新构建“1+3+N”对接联动体系,即构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持续发挥“三调联动”的协同作用,导入多方调解力量和多元化解模式,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创新工作方法,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六是创新“七联”工作法,联合市公安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警司联动工作的意见》,构建警司联动工作新格局,警司联调共计调处案件3730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坚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1+3+N”对接联动体系;根据湖南省规范化调解组织创建活动要求,开展“湖南省模范调解组织”和“湖南省规范化调解组织”创建,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仲裁对接联动机制,开展仲裁深入基层(社区)治理试点,推进基层人民调解与仲裁对接;加强法治宣传,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切实将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湘潭市司法局

  2024年3月19日

  分管领导:彭自力  经办人: 陈  源   联系电话:5857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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