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湘潭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2133189号提案的答复
湘潭市司法局 xtsf.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03-19 09:02
市公安局:
熊立顺委员提出的《关于将养犬管理工作进行地方性法规立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湘潭市养犬管理条例》已列入《湘潭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提请审议项目,起草或者牵头起草单位为市公安局。按照《湘潭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列入审议类的立法项目,起草单位对起草工作的质量和进度负责,应当按照本章规定主动、及时做好起草工作。因此,请市公安局按照立法工作程序规定要求,抓紧做好调研起草等前期工作,确保地方性法规草案送审稿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初次审议时间提前三个月报送我局审查。
湘潭市司法局
2024年3月19日
分管领导: 周 牛 经办人: 舒向阳 联系电话: 58570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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