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潭市司法局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潭市司法局 xtsf.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4-21 11:19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直各二级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湘潭市司法局202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守正创新,攻坚赋能,争当先锋。牵头科室要加强统筹调度,围绕工作要点细化量化阶段性目标,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对照要点逐项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责任科室要积极配合,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全力抓好落实。要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周见行动、月见成果、季见讲评”机制。要突出结果导向,各地各单位要将进度和推进中的成果及时宣传并报市司法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要加强督导,定期通报情况,实行销号管理。

  湘潭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7日

  

湘潭市司法局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关键之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围绕全省“七大攻坚”、市委政法委“八大工程”再深化等中心工作,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推动制度变革、模式创新、改革攻坚、奋勇争先,奋力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为根本,以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为主线,以进一步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动力,扎实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以制度变革引领模式创新,以模式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锚定“五个一流”、走在全省前列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全市政法系统规范建设提标年、能力建设提质年、作风建设提效年“三年”行动,持续深化“八大任务”,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为湘潭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树立“大治理”标杆

  1.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即将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实施市县法治建设提升年行动。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工作体系,健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涉外法治协调机制,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牵头科室: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责任科室:立法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等局机关相关科室)

  2.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巩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经济金融领域风险难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机制。全面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来潭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善市县法治督察体系建设,高质量开展2025年市级法治督察,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组织实施好2024年度市本级和县市区专题述法工作。(牵头科室:法治调研与督察科;责任科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一科、行政复议应诉二科、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合同审查管理科等局机关相关科室)

  3.提升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优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年度事项目录管理机制。优化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出台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规定,规范政府合同履约。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全流程管理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付费标准等配套制度。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等原则,推动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牵头科室: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合同审查管理科;责任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

  4.聚集“小切口”“小快灵”,建立立法快速响应机制。推进立法协商,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动建立“长株潭”区域协同立法机制。统筹立改废释,完善立法联动修改、“打包”修改机制。完善落实立法后评估制度和法规性文件清理制度。完善落实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牵头科室:立法科;责任科室: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等局机关相关科室)

  二、构建“大调解”格局

  5.积极探索“枫桥式工作法”湘潭模式。完善“四调联动”、强化“五调对接”,出台“访调对接”工作机制。持续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筹备成立市人民调解协会,探索设立商事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矛盾纠纷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及“案了事未了”问题“回头看”。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一线。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回头看”,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建立司法协理员管理制度,推进司法协理员试点。举办基层司法行政骨干培训班和行专调解组织调解员培训。探索建立新注册律师、实习律师到司法所锻炼及法律专业大学生到司法所实习机制。(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科室:律师工作科、法律职业资格与公证司法鉴定管理科等局机关相关科室 )

  6.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律师服务信访工作法治化,常态化开展涉法涉诉值班。攻坚化解信访积案。(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律师工作科等局机关相关科室)

  三、优化“大公服”供给

  7.着力在环境优化提升攻坚担当作为。扎实开展“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深化“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等活动,持续推进企业“法治体检”。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牵头科室:行政执法监督协调科、律师工作科;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复议应诉一科、行政复议应诉二科等局机关相关科室)

  8.着力提升行政复议服务市场经营主体的能力水平。 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快捷机制,开展全市涉企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活动,加强行政复议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工作。(牵头科室:行政复议应诉一科、行政复议应诉二科;责任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

  9.推进长株潭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建设。落实《长株潭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工作规定》,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制度。健全“重点案件专门指派+群体案件集中指派+普通案件轮流指派”的工作模式,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搭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湘潭协同联动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牵头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责任科室:律师工作科等局机关相关科室)

  10.深化“法润三湘”志愿者活动,提升“法援惠民生”成效。提高法律援助志愿者及公职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及能动性,依托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理论研究、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高校实习实践等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大力推动涉军维权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以典型带整体,以先进助提升”活动,积极选树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和典型案例。(牵头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责任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

  11.推进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建立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衔接机制,认真做好市司法鉴定协会换届、司法鉴定机构2024年度诚信等级评估,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牵头科室:法律职业资格与公证司法鉴定管理科;责任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

  12.积极推进我市仲裁体制改革。完善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机构工作机制,完善中非经贸仲裁工作机制,推动中非经贸仲裁院和网络仲裁院实质化运行。(牵头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责任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

  13.积极推动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律所规范化建设,整治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乱象,加大律师等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违规执业查处力度。(牵头科室:律师工作科;责任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 )

  四、夯实“大矫治”基层基础

  14.切实扛牢维护平安稳定工作责任。落实中央《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总体方案》,开展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大抓落实年”和“社区矫正质量提升攻坚年”活动,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案件交叉评查,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包管包教责任制。组织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会议,厘清部门职责任务,进一步健全整体抓、一体推工作机制。全面从严管理社区矫正执法队伍,打造“清廉社矫”。(牵头科室:社区矫正管理科;责任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

  15.健全安置帮教工作体系。推动建立市县安帮联席会议机制,加强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强化重点安置帮教对象风险隐患摸排,掌握底数动态和人员去向,落实相关服务管理措施。持续开展“情暖高墙,关爱孩子”帮扶系列活动。(牵头科室:社区矫正管理科;责任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

  16.压实应急安全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好“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健全应急处置体制机制,开展实战演练,提升应急响应能力,深化科技安防应用,维护机关安全稳定。(牵头科室:戒毒管理科;责任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

  17.切实做好司法行政强制戒毒工作。履行好对市强戒所场所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推动市强戒所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法、规范管理,提升教育戒治质量,确保持续实现场所安全“六无”目标。(牵头科室:戒毒管理科;责任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

  18.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加强信访案件办理。(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

  五、提升“大普法”成效

  19.全面谋划守法普法工作。做好“八五”普法收官工作,积极谋划“九五”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落实领导干部应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