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普法办〔2025〕2号 关于印发《市直机关2025年度普法重点 任务清单》《市直机关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湘潭市司法局 xtsf.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5-21 15:47


  市直“谁执法谁普法”各责任单位:

  现将《市直机关2025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市直机关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湘潭市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5年5月8日

  附件1

  市直机关2025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一、共性指标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每年参加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4.制定本系统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全系统做好普法工作,本单位每年开展普法活动不少于2次。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98%以上。按规定及时编辑、更新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读本和考试题库。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7.结合部门、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加强本单位法治文化建设。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

  8.加强对本单位乡村振兴联系点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9.广泛宣传民法典、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反有组织犯罪、保守国家秘密法、禁毒法、防范非法集资、防性侵、反拐、打击传销、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公平竞争、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老年人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环境保护、消防安全、民族宗教、反奸防谍、防邪反邪、无障碍环境建设、科学技术进步和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10.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八五”普法总结工作。

  11.加强工作调研,谋划本系统“九五”普法工作。

  二、个性指标

  (一)市纪委监委

  1.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及《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推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纪法意识。

  2.配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编好用好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3.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开展涵盖业务全链条的纪法培训、通识培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能力水平。

  (二)市委网信办

  1.参与湖南省2025年“三个一批(一批特色基地、一批特色账号、一批特色活动)”年度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2.开展“潭网说法”普法活动。

  (三)市委办(外事办、台办)

  1.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安全、保密等法律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意识和能力。

  2.进一步宣传《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依法保护我市法人单位和公民的海外权益。

  3.依托全市外事港澳培训班、外事大讲堂,发挥外事法规宣讲员优势,加强涉外法治教育培训,推动外事“两支队伍”法治意识的增强和法治水平的提高。

  4.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反分裂国家法》活动。

  5.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

  6.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关于深化湘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活动。

  (四)市中级人民法院

  1.持续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进农村、进机关(单位)、进企业、进军营、进社区等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常见法律问题,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为人民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2.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常态化落实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强化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

  3.持续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充分利用本部门官网、官微、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积极报送典型案例。指导推动全市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大新媒体普法作品原创力度,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群众新闻乐见的新媒体普法作品。

  4.把普法贯穿司法活动全过程,在事前、事中、事后积极面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普法。

  5.推动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职。

  6.组织法官进监所、进社区、进专门学校针对特殊人群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7.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

  8.认真落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组织全市法院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五)市人民检察院

  1.结合检察开放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1”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民法典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开学第一课”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重点法律的学习和宣传。

  2.根据老年人、大学生、未成年人等不同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地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全年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3.推进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4.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利剑护蕾·雷霆行动”、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等检察工作中持续普法。

  5.推动“益心为公”“双衔接转化”工作走深走实,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主动接受监督,深化“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六个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教育、警示、预防”功能作用。

  6.组织检察官进监所、进社区、进专门学校针对特殊人群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7.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

  (六)市工商联

  1.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参加好第五期全市司法人员、律师与企业家同堂培训班,进一步巩固深化“法律三进”“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等普法载体,依托网上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