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三调联动”工作业务骨干培训

湘潭市司法局 xtsf.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1-06-25 14:43

为了推进我市“三调联动”工作的全面铺开,根据《湘潭市“三调联动”工作方案》,9月12日-14日,湘潭市司法局、湘潭市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湘潭市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处在红叶宾馆举办了“三调联动”工作业务骨干培训。此次培训为期三天,全市各县市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和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13日上午,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三调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谭菊先以及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法制办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出席了培训动员大会,谭菊先主任作了动员报告,总结回顾了近两年来我市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其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指出:要充分认识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展“三调联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跟形势抓机遇,整合三大调解资源,多方协调抓联动。要加强对基层调解工作业务骨干的业务培训,像这样有针对性的培训不但要经常举办,而且要形成制度,增加培训的系统性和实践性。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内,谭菊先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彭小英、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仲裁委副主任邱昭开分别就“三调联动”工作、人民调解基础工作、仲裁调解工作做了专题讲座,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员”湘潭县中路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楚红彪在培训班上以现身说法的形式介绍了其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工作经验。最后参加培训的同志统一进行了业务测试。
    在这次培训中,我市首次将仲裁调解纳入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对全体参训人员进行了《仲裁法》和有关仲裁调解知识的培训。今后,全市首席人民调解员将同时被聘为仲裁调解员。对以后调解工作中涉及标的较大、当场不能兑现的经济、赔偿类纠纷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将引入仲裁程序,使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吸收仲裁调解的长处和优势,确立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从而更加有效地解决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这次培训以后,我市将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各乡镇街道司法所长、调委会主任任首席人民调解员。全市人民调解员须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才能获得“首席人民调解员”或“人民调解员”证书。
    通过此次培训,全市的基层调解业务骨干对“三调联动”工作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进一步掌握了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业务知识技能,有效提高了调解人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为我市“三调联动”工作的全面铺开奠定了基础。。的全面铺开奠定了基础。。
发布日期: 200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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