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市”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方案
当前,国际金融形势不断恶化,全球经济衰退的风险明显增大。为抵御国际经济环境对我国的不利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作为2009年经济工作主线。司法部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为了更好地发挥职能,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司法厅、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市司法局决定:2009年,动员组织全市330余名司法行政干警(含劳教警察)、200余名律师、40余名公证人员、200余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40余名司法鉴定从业人员、20000余名人民调解员,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保障等各项职能,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市”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的职能优势,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围绕政府和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利益问题,围绕和谐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二、组织领导
市司法局成立专项法律服务活动领导小组, 局长傅军任组长,副局长刘祖平、王霞、申卫东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霞兼任办公室主任,阳正泉任常务副主任,吴建军、张汉华、刘和莲、熊文、樊坚平、吴湘阳、袁晓建任副主任,杨元平任专职副主任。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联点局领导负责督促指导联点县市区司法局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刘祖平联系点为韶山市司法局,王霞联系点为湘潭县司法局,申卫东联系点为湘乡市司法局,刘旭东联系点为岳塘区司法局,黄幼林联系点为雨湖区司法局。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劳教所要按照要求,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参加这次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人员包括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劳教所劳教人民警察、各类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
三、目标任务
基本目标: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消极影响,为湘潭 “两型社会” 建设、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主要任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进行广泛动员,调动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及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行政护航经济发展的整体效能。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部门和从业人员要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增强服务能力,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使法律服务工作更好地介入到“两型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法律援助部门要健全组织网络,降低援助门槛,加大工作力度,特别要关注返乡和参与本地重点工程建设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实实在在地替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效益;人民调解组织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要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带来的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新趋势,努力预防和化解因金融危机引发的新型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纠纷,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法治环境;法制宣传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扩大内需、财政金融、市场投资、环境保护等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劳教管理部门要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产生的不利影响,强化“强制隔离戒毒”各项管教措施,加大改革力度,确保场所安全稳定。
在开展“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市”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过程中,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服务:
服务经济发展。要着重抓:一是在市和县(市)区两级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服务中心,努力服务于我市新兴产业发展,积极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二是推行“法律服务牵手十大重点工程”活动,组建司法助理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人民调解员为主体的法律服务团,从我市重点工程中优选十大重点工程,为重点工程建设排忧解难。各县市区要选择若干个重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开展“法治企业”创建活动,为全市10家重点企业当好法律顾问,坚持依法治企、依法经营,帮助完善企业管理和法人治理结构,推进重点企业周边环境的整治清理。
服务依法决策。要着重抓:一是选择业务素质高、熟悉应对金融危机有关法律的专家、学者、律师充实五五普法讲师团,把有效应对金融风险法制宣传作为当前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点。二是组织广大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积极为政府招商引资、企业破产改制等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与建议,积极参与湘潭市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为其提供法律支撑。三是深入开展“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抓好已授牌单位的动态管理,配合省司法厅在全省积极推广“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经验模式。
服务基层群众。要着重抓:一是推行省司法厅“法律服务百千万工程”。在全市选择9个城市街道、30个农村乡镇、400个村(社区)重点实施“法律服务进乡镇街、社区(村)”活动,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组成的联合法律服务工作组,积极为城乡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非诉讼等法律服务。在此基础上,市局将选择若干个乡镇街、村(社区)进行重点指导督促。二是推行“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深化“环保法律援助绿色行”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市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立达到100%,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达到80%以上,让困难群众能在一小时之内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全市全年办案数量增长20%以上。
服务社会稳定。要着重抓:一是深化“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的成果。综合运用三调联动、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手段,狠抓矛盾纠纷的化解,特别是经济领域的矛盾纠纷或因金融危机引发的新型矛盾纠纷,化危机为转机,变被动为主动,切实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二是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向乡镇拓展,积极促成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诉讼活动中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切实强化劳教管理和强制戒毒工作。创新教育矫正手段,全面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2009年2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明确目标任务,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动员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积极为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2.调查摸底。2月底前,抽选人员组成调查组,到市发改委、市劳动局、市商务局等部门进行调查摸底,掌握重点工程的分布情况、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权益保护情况、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等情况,确定全市十大重点工程服务对象,编制目录,制订对策。
3.组建服务小组。3月上旬,选定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员、人民调解员各不少于20人组建法律服务团,分成10个法律服务小组,结对为10个重点工程项目和上述情况开展服务。县市区司法局要针对选定的重点工程,组建结对法律服务小组。
4.提供法律服务。从3月至11月,组织法律服务小组深入基层单位,调查了解法律服务需求情况,与之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按照法律顾问合同规定的职责和要求,为其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5.考核总结表彰。12月,在县(市)区司法局、市劳教所、机关各部门、各法律服务机构自我考核总结的基础上,由市局进行检查考核,对取得优良成绩的给予表彰。
五、督查考评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活动的督查指导,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责任部门情况碰头会,及时总结情况,解决问题,指导工作。市局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到各地进行督查,发现总结好的做法和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工作的开展。活动结束时,在各部门自评的基础上,按照工作方案中提出的目标要求,给出具体量化的活动考评结果。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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