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实施方案

湘潭市司法局 xtsf.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1-06-25 15:10

“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就全市法律援助部门参与该活动,开展“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1.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全市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立达到100%,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达到80%以上,让困难群众在一小时之内能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2.进一步扩大受援面,提高办案数量。全市办案数量增长20%以上。做到上级法律援助机构、同级司法行政、党政领导交办案件受理率达100%,同级人民法院指派案件受理率达100%,切实做到应援尽援。
3.要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效益,增进社会和谐,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争取调解结案率达50%以上。
二、方法步骤
1.制定活动计划。为了实现全市“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的主要目标任务,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计划,将任务分解到具体的援助工作站,确保今年的办案数量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20%。
2.工作重点。实施“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要围绕总目标任务,抓住援助工作重点。在网络建设上,根据《湖南省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站率达到100%,在各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达到80%。同时,各工作站和联络点按照法律援助工作要求,积极履行职责,满足农村、社区的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要。在案件办理方面,积极拓展涉及农民工、破产企业职工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劳动合同关系等领域的法律援助案件,对返乡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涉及工伤赔偿、劳动报酬的案件,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对返乡农民工的其它法律援助案件,也应降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的门槛,从而扩大受援面,提高办案率。在案件办理质量保障方面成立以下专门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团,老年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援助志愿团,未成年刑事法律援助志愿团,确保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具体措施及时间安排
(1)2月初召开由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组成的全市“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要求。
(2)广泛开展宣传,市中心在有关新闻媒体进行“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的宣传,各县市区分别在当地电视台、报纸上宣传,城市两区则应上街进行宣传,让普通群众知晓,从而提高法律援助的案件增长率。
(3)各县市区的宣传活动均应将宣传的报纸、电视台的录相、上街宣传的记录等资料备查。各县市区在6月底选择一到两个村或社区开展一次法律援助知晓率的调查测试,并将结果记录备市中心检查。
(4)各县市区应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将各乡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批复文件统一准备备查,落实援助站的挂牌工作,村、社区已经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应在办公地点醒目位置挂牌,并有联络人员名单和电话。此项工作要求:乡镇街工作站级的批复文件由县市区统一备查,联络点的名单和电话由各乡、镇、街统一备查。
(5)市中心根据各县市区去年办案数的具体情况,制定各县市区2009年应完成的具体的办案数量(见附表),各县区应抓紧落实。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应在每月3号前将上月的法律援助案件数报市心,市中心在每月5号前报省中心。
(6)各县市区在5月底和9月底分别向市中心呈报两个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以利于市中心的检查和宣传。
(7)市援助中心将开展法律援助进监管场所的活动。市中心将定期和不定期的请专家、高级律师到看守所、劳教所进行法制讲座,现场接待法律咨询,接受法律援助案件,必要时,可聘请热心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关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配合。
(8)开展法律援助进企业活动,特别是到农民工集中的公司为农民工现场提供法律援助。
(9)市中心将根据环保法律援助绿色行动的实际情况,办出有成效的典型案件,推动两型社会的建设。
(10)加强督查活动,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开展两次督查和一次检查。在3月底,市中心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县市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的建立情况进行督查,从而确保法律援助网络的全面建立。5月底进行一次工作督查,10月底进行全面检查。
(11)评比。11月到12月,市中心将根据各县市区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评比,评选出我市“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组织领导
实施“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既是法律援助人员应尽的职责,更是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需要。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应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在司法局的具体组织指导下,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要具体研究活动计划,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要落实到人,特别要明确专人每月统计数据、综合情况上报局领导和市中心。同时要组织各乡、镇、街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及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全市“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活动取得实效。
 

发布日期: 20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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