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行政法制部门、司法鉴定机构参加“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市”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工作方案

湘潭市司法局 xtsf.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1-06-25 15:12

关于司法行政法制部门、司法鉴定机构
参加“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市”
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工作方案

最近,局党组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司法厅、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政策部署,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2009年,动员组织全市339余名司法行政干警、200余名律师、40余名公证人员、200余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40余名司法鉴定人员、20000余名人民调解员,整合司法行政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保障等各项职能,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市”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根据工作职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强化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全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在本机关行政负责人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责任,加大执法监督,进一步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使“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依法行政要求落到实处,自觉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1.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狠抓执法状况考核评议工作的落实。落实考评的各项措施,坚持日常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相结合,加强对执法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考评,增强评议考核的科学性。完善和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增强考核评议的社会效果。
2.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认真做好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积极受理公司、法人和其它组织的举报、投诉,对审查发现、上级批示、群众举报、舆论批评的“问题文件”按程序启动纠错机制。认真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3.加强对行政许可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中的违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4.加强对行政处罚的检查监督,重点检查行政处罚的实施、罚缴分离、当场处罚、告知与听证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纠正。
5.切实规范行政程序。防止“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认真执行公开、参与、听证、回避、时效、告知、说明理由等程序制度,用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
二、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妥善解决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行政争议问题
1.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办案宗旨。加强和改善行政复议工作,引导人民群众以合法的、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特有的低行政成本、高社会效益、便民、及时、快捷处理行政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的特殊功能。
2.牢固树立以公开求公正、以公正促稳定的法制理念。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始终做到依法审查、公正裁决。对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或政策规定,要坚决予以纠正。
3.坚持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处理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与纠正其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关系,处理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争取每件案子都能办成“铁案”,最终实现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弘扬以和为贵的传统理念,充分运用调解、和解等多手段化解矛盾、平衡利益。通过调解、和解,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
三、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以科学公正的鉴定结论促进公正和社会和谐
1.切实保障鉴定结论公正客观。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要依法依规鉴定,提供独立、科学、高效、公正的司法鉴定服务。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要牢固树立“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理念,坚持对事实负责,对科学负责,对法律负责,要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工作中,不能采取违规手段,搞不正当竞争,不得恶意中伤其他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不能以回扣、口头许诺等方式承揽案件。在办理鉴定案件委托、受理、实施等各个环节,要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操作规范,严格把握鉴定标准,力求鉴定结论的公正、高效。要自觉抵制诱惑,抵御权力、关系、人情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干扰,不办人情鉴定、关系鉴定,提高司法鉴定结论的公信力,树立司法鉴定良好的社会形象。
2.认真抓好质量监管。各司法鉴定机构要每月组织一次回头看。对鉴定案件进行评查,看鉴定从受理到鉴定书的出具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鉴定时效是否及时高效,鉴定质量是否准确公正。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部门每季度抽查每个司法鉴定机构3-5个鉴定案卷进行评查。走访司法机关,了解鉴定结论的采信情况,并回访当事人,对鉴定质量不高,社会反响不好,鉴定结论采信率低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要限期整改。将鉴定的信访率,投诉率降至最低。
3.积极参与化解矛盾的工作。鉴定结论的正确与否,效力如何,能否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同,是检验鉴定质量的重要标准。如果一个鉴定结论不能为当事双方所接受,会引发无休止的重复鉴定,不仅增加诉讼成本,也会增加双方诉累,浪费鉴定资源,既影响鉴定的法律效益,更谈不上鉴定的社会效益。要把调解工作贯穿鉴定的全过程,用鉴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帮助人分清是非,化解纠纷。对在办理鉴定事项中发现的重大予盾纠纷,要及时向市司法局司法鉴定主管部门报告,通过司法行政机关的合力来积极化解予盾,降低冲突风险。司法鉴定机关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都要积极主动地与鉴定当事人进行沟通,对鉴定结论作出的依据,理由,标准和方法,对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详细说明解释,力争求得双方的共识,使鉴定结论为双方接受,从而化解鉴定双方的予盾和对立,减少诉讼,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4.认真处理举报投诉的信访事项。各司法鉴定机构要本着对当事人,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处理每一件举报投诉和信访事项。要完善举报投诉的登记,处理,反馈制度。要明确专人负责,热情接待投诉人,认真听取反映的意思和要求。对于有争议,有投诉的鉴定结论,鉴定机构和鉴 定人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要检讨所做鉴定各环节是否存在漏洞,程序是否完备,标准是否正确。对于有错误,有瑕疵的鉴定,该撤销的要撤销,该更正的要更正,该做补充鉴定的要做补充鉴定,该退还鉴定定费的要退还鉴定费。并及时向举报人回复处理结果,不正当的要求,但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防止引发层层上访。要绝对避免因鉴定问题处理不当,引发群体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甚至重大恶性事故的,要追究司法鉴定机构或司法鉴定人的责任。
四、精心组织。确保“应对金融风险”的活动取得实效
市局部署的“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市“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方案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各司法鉴定机构要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全面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
1.认真部署,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各司法鉴定机构“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市”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纳入今年工作安排,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和要求。
2.突出重点,讲究实效。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要认真开展此项活动,即每个司法鉴定人员撰写一篇司法鉴定典型案例,化解一件委托鉴定的矛盾纠纷,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张榜公布并认真落实对符合援助对象、返乡农工、失业人员、企业困难下岗人员的鉴定进行减免收费的措施。法制工作部门和司法鉴定机构要根据自身特点立足本职,研究有效参与专项活动的具体办法,措施,方案,力求多办事实,多出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表面文章。
3.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推荐典型。“专项活动”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制度。司法鉴定机构参加活动情况要及时向市司法行政机关汇报,在每个月5日前上月活动情况。具体报送参与活动的人数,排查调处的矛盾纠纷数,对符合援助对象,返乡民工,失业人员,企业困难下岗人员的鉴定减免收费的件数,典型案例,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效果等。重要紧急情况必须及时汇报。各鉴定机构参与“专项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典型案例或优秀事迹要及时总结上报市司法局,司法鉴定主管部门。
 

发布日期: 20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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