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湘潭市司法局“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办事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湘潭市司法局 xtsf.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3-03-13 00:00
为认真落实潭作发〔2013〕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助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局党组决定,3月初至4月中旬,在局机关、市劳教所、市直各法律服务机构开展“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办事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为主线,以服务项目、服务民生、服务“三农”服务发展为重点,动员和组织机关干部以及市直法律服务机构党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解决突出问题,提升服务本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优良作风促进湘潭经济社会各项目标的实现。
二、主要工作
(一)深入基层搞调研。以“千万帮扶工程”联点小组为单位组织机关干部和市直法律服务机构党员深入群众工作联系单位谭家山镇、共建单位岳塘新建社区、双联企业电动工具厂、新农村建设联点村、法律顾问单位和法律服务项目工地等基层一线,特别是要到谭煤矿区、双联企业、新农村建设联点单位、法律服务项目工地这些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较大的地方,采取与群众交心谈心、问卷调查、同基层干部和项目负责人商量讨论等形式,虚心听取他们的心声,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研究基层、服务项目和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帮助制定发展措施,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要形成一篇以如何“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调研报告。
(二)勤廉务实解难题。整合力量,发挥职能,加强领导,强化协调,建立机制,确保长效,围绕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和发展问题,力所能及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定下列目标任务:1.基层科下派1名同志到谭家山司法所挂职锻炼3个月,在今年内的适当时间再派2名同志到人口多、矛盾多的乡镇挂职锻炼3个月;人民调解组织要调处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和积案(责任部门:基层科)。2.要帮助解教人员解决当前面临的就业、居住等困难;积极建成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管理工作(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科)。3.律师系统和法律援助要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者、残疾人、孤寡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援助(责任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律协办)。4.公证系统要为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重大项目做好公证服务(责任部门:市公证处)。5.要为201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做好登记注册、发证等信息管理服务工作(责任部门:国家司法考试科)。6.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要全面组织开展“服务性执法、教育性管理、综合性矫治”三项创新性工作(责任部门:劳教科和市劳教所)。7.要进一步充实完善市法律顾问团,加快各级党政机关选聘法律顾问工作步伐(责任部位:公律科)。8.要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推进法治湘潭建设工作(责任部门:法制宣传科)。
(三)宣传政策聚民心。综合运用宣传板报、《湘潭司法行政报》、电视、报纸、网络、微博等传统和现代媒体统筹开展宣传活动,一是政治部宣传教育科牵头、法规科和法制宣传科配合,大力宣讲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两会精神,积极宣讲法律法规和党的惠民利民政策。二是政治部牵头、办公室和各主要业务科室配合,联系群众身边的事例,大力宣传社区矫正、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司法鉴定、公证等当事人各方满意、有很好社会影响的事例或案例。通过宣传进一步聚人心、振信心,巩固和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联系群众增感情。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直接联系群众的系列制度和规定,坚持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以理解和尊重的态度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增进信任,加深感情。以实际行动支持新农村建设联点单位,坚持群众的工作日制度和领导接访制度,继续开展“千万帮扶工程”,带头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积极开展“双联”工作。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刘新明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黄幼林、工会主席刘旭东、政治部主任胡亚彪、副局长谢岸烨任副组长;政治部副主任张连文任工作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局直机关党委、局办公室、基层科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工作办公室设局政治部。
(二)动员部署。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明确责任,确保落实。
(三)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要在局活动实施方案下后,立即组织协调开展活动,各单位和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狠抓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活动中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好做法、好经验、先进典型及时报局活动工作办公室。局工作办公室要认真收集整理活动情况,并及时向市作风办报送相关信息、资料、总结;要加强具体指导协调,促进活动深入有效开展;要认真总结,推广经验,跟踪督查,确保长效。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兼顾。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活动与当前的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不能搞两张皮,要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注重实效。活动要与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隔推进,深入到重大项目、新农村建设联点村、群众工作联点乡镇、“双联”帮扶单位、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等本单位的服务点进行干部进驻指导,开展符合单位实际的帮扶,依据单位职能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落实活动工作任务要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要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活动期间了解掌握到的复杂问题和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列出明细表,进行研究、协调、汇报,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工作不间断、责任不脱钩。局计财科要为活动工作任务的落实做好相应经费保障。
(三)严肃纪律。各级干部、各单位各部门要真正树立群众观念,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任务,融入群众、深入联系点,不搞形式主义、不弄虚作假,实实在在的开展活动。坚决自觉做到“八不准”:不准层层陪同,不准敷衍应付,不准缩短时间,不准接受基层和群众的请吃,不准收受红包礼金和土特产,不准以任何形式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不准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准参与其它形式的不正当活动,树立和维护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机关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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