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纪念《公证法》颁布八周年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湘潭市司法局 xtsf.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3-08-16 00:00
各县市区司法局、湘潭公证处、湖湘公证处:
2013年8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颁布八周年纪念日。根据司法部律师公证司、中国公证协会《关于组织开展<公证法>颁布八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切实可行地搞好这一宣传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落实。
一、 活动主题
宣传《公证法》颁布以来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公证工作在推进法治湘潭、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扩大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树立公证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活动形式
(一)组织宣传动员,下发宣传通知
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及各公证处主任,召开动员会,号召全市公证机构认真开展《公证法》宣传周活动(8月24日至8月30日),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及时掌握上报活动进展情况。
(二)开展颁布纪念日当天宣传活动
1、时间:8月28日上午9:00,预计活动1个小时。
2、地点:湘潭市城区拟定于雨湖路设立咨询台,集中宣传。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在本县市确定地点宣传。
3、宣传内容:向社会开展公证咨询活动,现场宣传公证政策法规,现场解答公证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公证法》颁布的重大意义、公证的作用、公证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
4、参加活动人员:全体公证人员,各县市区司法局主管局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活动开展。
(三)组织开展公证法律服务进社区、村、企业活动
结合《转作风、强服务、解难题、促发展》专项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简易读本、《公证指南》,连同公证申请表格、告知材料等一起发放到街道、乡镇及社区、村,方便群众了解公证和申请办理公证,扩大公证工作影响,提高群众对公证的认知度。让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公证工作,自觉运用公证手段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利用新闻媒体、网络信息、手机短信、政府机关电子显示屏进行《公证法》宣传
各公证处要在《湘潭日报》《湘潭晚报》发表关于宣传公证工作的专题文章,在各级司法行政网公布活动通知、动态、总结等信息,让广大群众自觉选择和运用公证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公证法》的深入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湘潭电子政务平台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让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公证制度和公证工作。8月28日在政府集中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显示系列宣传活动口号。
(五)组织开展其他公益活动
由公律科向全市公证人员发出倡议,组织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及参加湘潭市义工联盟的活动。活动以自愿为原则,意在扩大公证的社会影响,树立良好形象。
三、组织筹备
(一)市司法局公律科负责活动组织,下发活动方案,收集各地各处宣传进展情况,总结宣传活动效果。
(二)各县市区局和公证处组织全体公证人员积极参加活动,认真撰写文章,做好活动周各环节工作。
附:《宣传活动筹备安排表》
湘潭市司法局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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