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意见

湘潭市司法局 xtsf.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8-03-15 17:15

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主线,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抓手,以加强管党治党从严治警为保障,永葆绝对忠诚、坚持应势而为、突出创新驱动、打造过硬队伍、强化真抓实干,努力书写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人民满意答卷,为建设“五个湘潭”、开启湘潭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施展新作为、作出新贡献。具体目标为:确保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考评第一方阵地位;全力争取全市绩效考核一类单位和综治考核优秀单位;干警队伍无违法违纪现象。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

1、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司法行政机关首要政治任务,多形式、多途径、多层次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研讨活动。

牵头领导:全体局领导

责任部门:局政治部、局机关党委、局机关相关部门、市强戒所、湖湘公证处、湘潭公证处(列责任部门第一顺序的为牵头部门,其他为主要协同部门,下同)

2、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突出把握最高原则(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根本立场(以人民为中心)、首要任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本方式(法治)、强大动力(改革创新)、重要保障(队伍建设)等精髓要义,以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尊崇党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全系统对党绝对忠诚。

牵头领导:全体局领导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部门、市强戒所、湖湘公证处、湘潭公证处

4、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使主题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牵头领导:胡亚彪

责任部门:局政治部、局机关党委、局机关相关部门、市强戒所、湖湘公证处、湘潭公证处

5、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抓好工作、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从司法行政工作中感受更多更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6、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发现、防范、化解、管控风险的能力,防止经济风险转化为政治风险、局部风险升级为全局风险,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7、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新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积极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

牵头领导:全体局领导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部门、市强戒所、湖湘公证处、湘潭公证处

二、加强司法行政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8、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司法行政队伍,确保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9、深化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尤其是加强司法行政涉及新社会阶层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加大《关于对市司法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真改实改。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培训基层党支部书记。健全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体制,实现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牵头领导:全体局领导

责任部门:局政治部、局机关党委、局公律科、局基层科、局司鉴科、市强戒所、湖湘公证处、湘潭公证处

10、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执行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不作为、滥作为等顽疾,坚决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铲除其滋生土壤。

11、严肃查处发生在系统内的财经管理、工程建设、组织人事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

12、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13、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加强系统内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牵头领导:胡亚彪

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委、市强戒所、湖湘公证处、湘潭公证处

14、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围绕落实治本安全观、加强作风建设等,保持警务督察常态化。坚持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司法行政干警,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

15、培育司法行政职业精神,开展职业尊荣教育,落实入警授衔宣誓、立功受奖、退休授勋仪式等制度。建立先进典型储备库。推进系统文化建设,加强系统标识标牌规范化建设,征集各类型法治文化作品,组织优秀作品参与国家、省级评选。加大工作宣传力度,选树宣传推介系统先进典型,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加强对司法行政舆情的引导和应对。

16、严抓干部培养选任,完成局机关、市强戒所中层干部调整配备。加大对县市区司法局干部协管力度,有针对性地提出干部任免和使用意见。

17、规范干部教育培训,认真制订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相关高校联合,组织全系统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选派优秀干部参加市委党校主体班和全市干部网络教育学院学习,组织学习心得交流。

牵头领导:胡亚彪

责任部门:局政治部、局机关相关部门

18、全面推行“四责四诺”加强执行力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开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调研活动。

牵头领导:全体局领导

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局办公室、局机关相关部门

19、扎实做好群众工作,深入开展“干群一家亲,党群心连心”帮扶活动。

牵头领导:胡亚彪

责任部门:局政治部、局机关党委、局机关相关部门

20、用心用情做好老干工作,加强工青妇及文明创建工作。

牵头领导:胡亚彪

责任部门:局老干科、局机关党委

三、深入践行治本安全观

21、按照全市禁毒工作开展的需要,对戒毒人员做到“应收尽收,即送即收”。

22、以人防为主,加强物防、技防、心防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市强戒所安防等级,确保全年实现场所“六无”。

23、加强教育矫治、戒毒医疗、戒毒康复工作,提高戒毒人员整体戒治质量。

24、围绕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履行市禁毒成员单位职责,做好禁毒宣传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吸毒人员艾滋病防治工作。

牵头领导:彭自力

责任部门:局戒毒管理科、市强戒所

25、狠抓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进一步规范调查评估、刑罚执行、教育矫正、适应性帮扶的内容和程序,严格档案台账管理,最大限度体现社区矫正公平正义,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26、健全社区矫正中心运行规范,建好、用好、管好社区矫正中心。量化社区矫正中心运行考核标准。在有条件的地方延伸分片分点设置矫务站。

27、推进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教育常态化,增强社区服刑人员身份意识、服刑意识和守法意识。

28、推进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指导县市区逐步从购买岗位向购买服务转变。会同财政等部门建立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的标准体系。引导专业社会机构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状况普查。探索建立社工行业协会管理机制。

29、推进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推动县市区司法局主动对接人社部门开展实质性培训工作,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

30、落实《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引导。探索购买安置帮教社会服务工作,引导和培育社工组织在重点对象接回、走访、特殊对象心理辅导、重病特困对象社会募捐等领域提供服务。密切与安帮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

31、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对部分安置人数较多、帮扶效果较好的过渡性安置基地予以扶持,对基础较好的原有基地加以巩固。鼓励各地设立灵活多样的小型安置点。

牵头领导:夏建波

责任部门:局社矫科

32、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合律师、戒毒、社矫、安帮、民调职能,在辩护代理、深挖线索、精准打击、从严惩处及营造法治氛围等方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形成合力,为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发挥应有作用。

牵头领导:刘祖平、彭自力、夏建波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公律科、局社矫科、局基层科、局戒毒科、市强戒所

四、大力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33、抓好“枫桥经验”在司法行政系统的落实,推进形成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34、进一步夯实和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确保基层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就地化解。

35、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物业管理、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扩大人民调解工作影响。

36、开展“四防四查化纠纷、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调解活动,防范纠纷小转大、民转刑、个转群。

37、逐步加大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工作力度,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专职化和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化。

38、完善和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机制,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增加“以奖代补”资金,强化经费保障,充分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牵头领导:夏建波

责任部门:局基层科

五、提高全民法治素养

39、组织开展宪法集中学习宣传和“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重点加强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

40、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家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大力推动法治湘潭建设。

41、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42、抓好“关键少数”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用法结果的运用。

43、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逐步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加大法治文化产品(作品)研发力度。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和农村法治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周等节点,组织开展法治作品展演等活动。

44、完善“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考核、申报、动态管理、命名表彰等各个环节,部署开展全市第五批“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加强对各行业、各领域法治创建活动的督促和指导。

45、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举办年度法治骨干、法律明白人培训班。

46、加强司法行政法治案例报送。各县市区司法局每月按要求报送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以案释法、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方面的案例各一个。

47、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加强改版升级后的法治湘潭网和微信公众号应用。继续办好电视、报纸、电台等法治栏目(节目),在湘潭电视台开办“一把手谈法治”专题栏目(节目)。 

48、进一步深化创文法治宣传教育,继续申报创文建设项目,探索开展法治湘潭建设教育警示基地、市民普法基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集群建设。

牵头领导:刘祖平

责任部门:局法宣科

六、优化法律服务与援助工作

49、准确把握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纲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功能定位,建设好、运行好、使用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网络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各项业务的统揽、推动。

牵头领导:全体局领导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部门

50、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年内力争全部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站点建设。

牵头领导:彭自力

责任部门:市法援中心

51、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需求,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紧扣全市“产业项目建设年”等五大主题年活动,组织引导各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主动、及时、精准、优质的法律服务。

牵头领导:刘祖平、夏建波

责任部门:局公律科、局基层科、局司鉴科

52、根据《湖南省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我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法律顾问和“两公”律师工作,构建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在争取财政经费保障的前提下,率先在全省全面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牵头领导:刘祖平

责任部门:局公律科

53、建立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健全律协会长负责制,加强律协秘书处规范化建设。

牵头领导:刘祖平

责任部门:局公律科、市律协

54、协调工商、知识产权、法院、银监等部门,加大对公证工作的支持力度,共同推进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防范金融风险工作。

55、切实加强公证便民利民服务。加强与房产登记、婚姻登记、户籍管理等部门的对接,引导公证行业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继续开展公证行业公益活动,为困难群体提供公证法律援助。继续开展公证“五进”活动,提升公证服务社会满意度。

56、加强公证质量监督检查,开展公证案卷专项抽查。加强对遗嘱、继承、赠与、还款协议等高风险公证业务的重点监控,落实重大公证案件报告制度,提高办证质量和水平。

牵头领导:刘祖平

责任部门:局公律科、湖湘公证处、湘潭公证处

57、加强司法鉴定规范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取得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质。认真做好“四大类”外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退出管理相关工作。对开展酒精检测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58、加强司法鉴定质量建设。积极推进司法鉴定机构省级资质认定,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执业准入、淘汰退出中的突出作用。继续组织好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有效运用验证结果。开展司法鉴定文书质量评查活动。

牵头领导:刘祖平

责任部门:局司鉴科

59、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新颁布实施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综合运用行政审批、违规查处、年度考核、平时检查以及教育培训等手段,不断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

牵头领导:夏建波

责任部门:局基层科

60、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掌握经济困难标准,实现法律援助办案数较上年有所增长。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简化法律援助办理程序和手续,制定适应群众需求的便民措施。

61、推进法律援助“三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质量评估。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法律援助管理人员和办案律师的业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根据咨询接待和案件受理情况,定期开展法律援助舆情研判分析工作。

62、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制定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坚决杜绝违规截留、挤占、挪用上级拨付的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行为。提高法律援助办案及值班补贴标准,规范案件补贴发放程序。

牵头领导:彭自力

责任部门:市法援中心

七、持续深化司法行政改革

63、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和省厅具体实施意见,持续抓好改革任务落实。

牵头领导:全体局领导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机关相关部门

64、逐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机构专业化,推动县市区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局。巩固扩大技能比武成果,加大骨干培训力度,培养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

牵头领导:夏建波

责任部门:局社矫科

65、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根据省司法厅部署,认真抓好律师“三项工作”,即:律师调解试点、派驻值班律师、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与人民法院联合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律师调解工作制度,推动形成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加强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人才库人员的教育培训,建立政法单位律师值班、案件评析、申诉案件代理工作机制,落实律师值班、参与案件化解和代理工作补贴。完善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推动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的有关举措。

牵头领导:刘祖平、彭自力

牵头部门:局公律科、市法援中心、市律协

66、巩固公证体制改革成果,创新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完善公证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与收入分配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建立健全扶持公证机构发展的配套政策,增强公证事业发展活力。

牵头领导:刘祖平

责任部门:局公律科、湖湘公证处、湘潭公证处

67、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工作,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范围。

牵头领导:彭自力

责任部门:市法援中心

68、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严格准入,严格监管。

牵头领导:刘祖平

责任部门:局司鉴科

69、深化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完善监督程序,提高监督能力,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的渠道,提升监督质效。

牵头领导:胡亚彪

责任部门:局法规科

70、抓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湘潭考区组考工作,为建设高素质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提供精准服务。

牵头领导:胡亚彪

责任部门:局司考科

71、按照司法部关于全面清理各种统计、考核、评价指标的部署,参照省厅模式,建立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牵头领导:胡亚彪、夏建波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法规科

八、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72、做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工作。

牵头领导:彭自力

责任部门:局计财科、市法援中心

73、推进市强戒所基础设施与安防信息“建管用”一体化建设,重点开展“十三五”扩建项目建设,年内实现一期工程竣工验收、二期工程主体完工的目标。

74、围绕创建省级达标所和部级示范所的目标,按照省戒毒局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统一市强戒所基础台账资料,完成基础工作达标任务。

牵头领导:彭自力

责任部门:市强戒所

75、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对已经获得命名的省级模范所和规范所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工作不掉队。对未获得命名的司法所加强指导,积极培育扶持努力争创。年内雨湖区和岳塘区司法局至少各培植一个司法所争创省级模范司法所。

76、采取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充实人员、经常督导、严格管理和强化教育培训等措施,推进司法所工作稳步发展。年内举办一期全市司法行政基层骨干培训班。

77、加大对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司法所工作指导,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理顺3个园区内5个司法所的管理体制。

牵头领导:夏建波

责任部门:局基层科

九、提质升级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78、制定全系统2018年—2022年信息化建设计划,加快推进信息化向智能化提质升级。

79、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整合电子政务外网和司法行政专网,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基础网络建设。

牵头领导:夏建波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机关相关部门

80、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将全系统所有可上线的窗口服务延伸到网上,形成“智慧法务”,切实使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由现场办变成网上办、移动办。

牵头领导:夏建波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机关相关部门

81、以建设“智慧戒毒”为目标,探索运用大数据等技术,研究教育改造戒治规律,创新侦查、研判、指挥一体化实战机制,智能化防控所内案件。

牵头领导:彭自力

责任部门:市强戒所

82、建设“智慧社区矫正”,健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远程视频督查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年内初步建成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实现三大系统有机结合,发挥业务管理、人员定位、视频监控、实时视频音频交互等作用。

83、全面运用、推广升级后的刑释人员信息系统,实现安帮工作网上动态管理。协助省监狱管理局做好服刑人员远程亲情会见系统的建设工作。

牵头领导:夏建波

责任部门:局社矫科

84、依托“湖南法网·如法网”,完善包括执法执业监督平台、人民监督员、法律服务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在内的网上法治系统。

牵头领导:胡亚彪

责任部门:局法规科

十、推进系统法治建设

85、全面导入标准化理念,积极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标准化建设工作。

86、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要行政行为、重要执法事项、重大合同等法制审核工作,确保依法行政。

87、加强执法监督力度,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88、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建立落实法律服务红黑名单管理制度,从严规范法律服务。

89、强化系统内法治机构、人员建设,通过全员法治培训等形式,大力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法治素养。

90、加强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

牵头领导:胡亚彪、夏建波

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局办公室、局机关相关部门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要点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或部门工作要点。各部门工作要点必须涵括以上工作要点。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局将对要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查督办,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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