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体系建设计划

湘潭市司法局 xtsf.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8-11-12 08:15

根据省司法厅印发的《关于建设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体系的意见》精神和市局党组会议关于全市司法行政指挥中心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制定湘潭市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体系建设方案如下:

一、建设目标

全市司法行政指挥体系由二级指挥中心构成,市局指挥中心为全省二级中心,县市区司法局指挥中心、市强戒所指挥中心为全省三级中心,已建成社区矫正指挥中心的县市区司法局可在此基础上升级建设本级指挥中心,全市指挥中心体系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与省厅指挥中心互通。

市局负责建设市级指挥中心并连通各县市区司法局指挥中心、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场所、市强戒所音视频系统,并上传至省厅指挥中心。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建设本级指挥中心并连通本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人民调解、司法所等场所的音视频系统,并上传至市局指挥中心。

二、建设进度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体系建设分3步走。

第一步:开展全市全系统指挥中心相关配套设施摸底工作。由市局办公室牵头统计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人民调解、司法所等场地电子政务外网接入以及摄像头等配套设备的统计工作。

第二步:完成基本建设,满足监控联网、点名、值班等需求。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指挥中心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市局完成本级指挥中心建设并与省厅及各县市区司法局指挥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市强戒所连通;各县市区司法局完成本级指挥中心建设并与市局及辖区内社区矫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通。

第三步:逐步完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体系。市局指挥中心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场所联通,各县市区司法局指挥中心与司法所、人民调解场所联通。同时,结合机构改革完成情况进一步开展详细的摸底调研,整合已建内容,完成全市司法行政指挥中心体系建设。

三、建设基本内容

(一)指挥中心基本要求

1.指挥中心能够满足监控联网、点名、值班、远程指挥、远程监管、视频会议等用途。

2.指挥中心设监控室控制台,有专人值班。

3.多资源图像数据的调用显示及现场的指挥标注,可随时点击调用预存。

4.大屏幕显示系统在有办公照明等高亮度环境下能够正常显示。

5.实现各种电子设备的集中控制、智能化管理及人性化操控,使非专业人员也可非常容易地控制会议进程及会场模式的转换。

(二)指挥中心装修要求

1.地面采用防静电地板,墙面进行乳胶漆刷白处理。

2.顶面要求采用造型吊顶,美观大方。

3.根据标准机房的要求,室内灯光、线路等进行合理规划。

4.室内空调、消防设施、安防设施等。

5.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

(三)大屏显示系统及控制台要求

指挥中心划分为大屏及控制台两大区域。

大屏系统安装在指挥中心监控室,根据场地情况,新装液晶拼接大屏,市局指挥中心将各县市区司法局指挥中心、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戒毒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场所、其他信息化系统影像投射到大屏上,方便市局对各县市区司法局、戒毒场所、基层司法所等进行远程指挥,远程监管。预留维护空间,拼接屏出现故障时,便于人工检修、维护。

指挥中心控制台区设置席位,台上放置2台电脑和1台打印机,分别用于控制大屏、各县市区远程监控系统,戒毒场所及其他信息化平台。

(四)机房及硬件设备要求

指挥中心机房是整个系统的核心,是指挥中心的网络管理中心,也是整个平台的基础,机房与指挥中心相邻且物理隔离。机房放置数通、通信、操作终端、机柜、空调、新风、备用电源等设备,机房配置通信服务器:整个外部接口的汇集点及服务器;数据服务器:整个系统应用的内部服务接口,存储市本级相关数据。数据存储采用多层树状管理结构,依次为市级、县级两级平台,并按管理级别分级授权。市级中心存储市级社矫指挥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数据,可调取各县市区司法局及市强戒所数据。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强戒所分级存储管辖本辖区内社矫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人民调解场所及戒毒场所数据。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所有硬件系统均需考虑与上下级指挥中心、场所系统的兼容,确保数据连通,系统稳定运行。

四、市局指挥中心实施步骤及责任分工

为确保建设有序进行,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责任感,经市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湘潭市司法局指挥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办公室、计财科、社区矫正科、基层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政治部、派驻纪检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经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市局指挥中心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建设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

责任领导:彭自力

责任部门:局社矫科、计财科

主要工作:由社矫科商计财科确定并实施。

第二步:将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升级为市局指挥中心。

责任领导:夏建波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计财科

主要工作:1、与省司法厅以及市政府智慧办等单位对接,做好技术标准及方案确定相关工作。2、与市政府政务中心以及运营商等单位对接,做好电子政务外网及其他网络接入工作。3、在市本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基础上,做好市局指挥中心的升级工作,并实现与省厅及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强戒所等单位对接,满足监控联网、点名、值班等需求,完成基本建设。4、结合机构改革情况,整合已建设内容,全面完成市局指挥中心建设。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合作单位工作保密要求:各参与招投标设计单位及集成施工单位、人员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对市局、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强戒所提供的各类规范文件、资料以及全系统指挥中心组网、接入点信息等各类资源情况需要严格落实保密规定要求并签订保密协议。

2.合作单位资质要求:各参与招投标设计及集成施工单位及人员需具备系统集成及信息化相关设计及施工资质。

3.设计及集成施工单位采购要求:原则上设计单位负责设计施工方案,不可参与集成施工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可为同一家。

4.设计方案评审工作要求:设计单位根据市局指挥中心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指挥中心建设具体要求以及《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建设技术规范(SF/T0009-2017)》等规范性文件制作技术方案。技术方案要充分考虑机构改革后系统的可扩展性,具有一定的超前意识。同时设计方案需报省厅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局指挥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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