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湘潭市司法局 xtsf.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6-12-19 17:1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湘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年度预算金额 395.31万元(年初预算382.35万元 + 年中预算调整数12.96万元)
主管部门  
单位基本职能 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拟订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实施。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登记、清理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审核申请;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申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的案件,承办市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应诉等事项。承担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经济合同起草或审核,负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或审核等事项。
评价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本年度年初预算38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35万元,项目支出184万元,本年度追加预算1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96万元,调整后总预算为39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31万元,项目支出184万元。                                                           本年度共计支出395.31万元(截至2016年12月16日已支出309.46 万元,预计还应支出8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31万元(截至2016年12月16日已支出191.46万元,预计还应支出19.85万元),本年度项目支出184万元(均为业务性专项支出)(截至2016年12月16日已支出118万元,预计还应支出66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1、完成对全市五个县(市)区和60个市直执法单位的考核考评工作。     
2、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截止12月9日,本年度市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3件,其中立案受理93件,不予受理2件,视为放弃申请的2件,立案前撤回申请15件,已审结78件。其中维持23件,撤销重作11件,责令履行9件,撤回终止26件,驳回申请9件。调解结案率为36.3%,综合纠错率为60%。
3、稳步推进行政程序建设工作。3月组织全市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参加行政复议与应诉暨《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培训班,4月组织举办了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11月29日,举办了PPP法律知识讲座。                                     
4、做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顾问工作。全年组织指导了烟草零售点布局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制定韶山景区旅游公交车票价、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水资源保护利用规划、调整城区公交车票价等7项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目前,前6项听证的决策事项已全部完成。
5、依法承担市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工作。 截止今年12月,审查合同163个,合同标的额3000多亿元,参与民商事个案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52件次。                              
6、保障“两证”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及培训工作。
7、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截止12月9日,本年度发生以市政府为被告、第三人、被上诉人的行政诉讼案件 82 件(含二审案件),已审结59件,其中,驳回诉讼请求16件,驳回起诉15件,裁定移送6件,撤诉3件,驳回上诉18件。本年度发生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0件,审结8件,驳回复议申请3件。
8、办理立法工作。促进湘潭社会管理规范化。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订出台了《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9、做好法律顾问工作。 在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湘潭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聘请了12名法学教授和律师为法律顾问。 
10、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审查、备案审查等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网上动态有效期系统。加强对全市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的指导监督。截至11月30日,审查市政府各类文件187件;“三统一”市本级文件100件,部门文件53件;审查县市区备案文件77件;实现了“零违法”。加强规范性文件效力动态系统管理,现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515件,有效369件(含需评估32件),失效128件,废止18件,省办网站(8月18日)对本办规范性文件工作进行了报道。

存在的问题
改进措施
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