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湘潭市司法局 xtsf.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8-05-24 10:44
单位名称 | 湘潭市司法局 |
年度预算金额 | 年度预算共计1916.79万元: 1.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2.43万元。 2. 年初部门预算134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41万元,业务性专项513.47万元。 3.年中因政策落实财政局追加本单位预算资金458.48万元。 |
主管部门 | |
单位基本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
评价结果 | 优秀 |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 一、预算情况 1.年初预算情况 2017年度我局部门预算支出预算总数为134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1.1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0.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87万元);项目支出513.47万元(其中:业务性支出513.47万元)。 2017年度核定我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0.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度减少25万元。 2.年中追加和调减预算情况 2017年,年中共追加我局预算458.48万元,主要是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经费、离退休人员传统节假日生活补助、死亡抚恤金、工资调薪以及绩效考核奖励等。 3.全年总预算情况 全年年初预算总收入1345.88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2.43万元,年中追加458.48万元,全年总预算为1916.79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1.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经费支出182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7.25万元;项目支出595.79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三公经费支出29.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0.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4%。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 2017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下,紧扣中心工作大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为建设大美湘潭、精美湘潭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作出积极贡献,多项工作取得新进步,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具体如下: 一、预算执行 通过规范预算支出管理,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业务管理流程,我局各项支出总额均在预算总额内,年中追加资金均因政策落实进行追加,预算调整率为零。根据资金支出进度,基本支出控制率、项目支出控制率和三公经费控制率均小于100%。 二、预算管理 为规范部门整体支出,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完善内部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节约型机关,我局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厉行节约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预算管理水平提高显著。我局制定并完善了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会计核算制度等,对项目支出进行了专账核算,按照规定在门户上进行了预决算信息公开,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进行了政府采购。 三、资产管理 在去年进行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我局严格执行资产卡片和台账管理,完善资产购置和处置流程,减少资产闲置,资产管理更加规范和完善。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年来,我局凝心聚力,改革攻坚,锐意进取,完满的完成了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 (一)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治湘潭建设。 1.落实法治责任。出台《关于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提请市领导带队对全市50家司(执)法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情况进行督查。加强与组织部门的衔接,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今年年底前将组织领导干部年终述法。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新局下发《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对公益普法的内容和责任等进行细化,推动法治建设由软指标转化成硬任务。 2.拓展平台阵地。全面建成法治宣传教育(文化)基础设施“两园一平台一阵地”(湖湘法治文化公园、白石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湘潭互联网+法治宣传平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所辖5个县市区法治文化广场或公园建成率达100%,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有力支撑。在湘潭日报设立《法治湘潭》专栏、在湘潭电视台和湘潭广播电台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完成法治湘潭网改版升级,开发法治湘潭app和微信公众号并上线运营,方便群众随时随地接受法治熏陶。 3.抓实普治活动。开展多形式、广覆盖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包括: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全市参考人数47813人、合格人数为47741人、参考率99%,合格率99.81%;组织开展联点共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0余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开展全市法治骨干培训,共12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队伍的实践工作能力;组织开展全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考核,推动执法与普法工作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大力开展“法律六进”、农村法治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周等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加强各类媒体公益普法宣传,在城市两区及三个园区的主要交通要道和路口交通指路牌背面制作法治宣传教育公益普法广告牌400余块,运用市出租车电子广告显示屏开展公益普法广告宣传,在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委会张贴法治宣传挂图等,使法治宣传听有声音、观有图像,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宣传教育。 (二)加强对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 1.抓源头治理,人民调解预防作用凸显。完成撤并司法所编制和资产调剂及管理,将全市83家司法所合并为69家,不断健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开展“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和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等专项调解活动,推动领导重视、媒体关注和群众关心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将医疗、道路交通、婚姻家庭、征地拆迁、物业、环保、劳动人事等调委会建设纳入市综治考核内容,目前全市已建成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30余家,矛盾纠纷调处的“集群效应”正在逐步形成。截至今年10月,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参与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10615起、调解成功10085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5件51人次、群体性上访 98 起2039人次、群体性械斗5件110余人次,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参与率100%、成功率95%以上。 2.整合资源,为党委政府解忧。助力科学决策,协调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律顾问帮助党委、政府提前预判、分析经济社会体制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法律政策障碍,尽可能降低法律风险。助力依法行政,组织律师、公证、调解等力量协助国土、住建等部门依法妥善处理因政策调整和工程项目建设引发的群众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引导并推动问题在法治化轨道内解决。助力依法维权,组织40名律师组成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人才库,选派律师到市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信访窗口值班,帮助特定利益群体依法表达诉求,促进息诉息访。以市信访局窗口值班为例,今年已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40余次5000余人,帮助化解矛盾纠纷60多起,引导放弃上访100余人。 (三)加强帮教工作人员培训、强化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监督管理,提高教育矫正工作质量。 出台《湘潭市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教育实施方案》和《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教育考核验收方案》,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方法、载体的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扶救助。截至今年9月,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580名、在册1067名,无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重大负面舆情、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案件。落实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实工作和重点对象必接必送制度,启用新的安置帮教档案样式,继续深入开展“五个一”安帮专项活动。今年以来共安置帮教刑释人员942名,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四)降低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开展法律援助集中宣传服务活动和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招募工作,今年以来共编印并发放读本、指南20万份,招募志愿者2341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万分之八),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制度,在全市3个看守所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级人民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认真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如法网等实体、网络平台,努力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量化回访、听庭、评查等法援办案监管指标,提升法律援助质量。截至9月,全市共接待法律援助咨询3427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60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62万元。 五、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 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监督、管理改革,加强与市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年度开展60名监督员初任培训、专业业务培训和案件评议活动,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 |
存在的问题 | 预算编制需进一步明确、细化,预算执行需进一步提高。 |
改进措施 | 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在日常预算执行管理过程中,合理合规的使用资金,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
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 随着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数的递增及考场租赁费,考务费等相关费用的增加,司法考试成本预算指标与实际支出缺口太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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