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河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伐树意外死亡赔偿纠纷
湘潭市司法局 xtsf.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10-09 08:38
9月29日,湘潭县河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因伐树引发的意外死亡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经过多次调解,最终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案情经过:张某计划砍伐并出售其林地的树木,邀请左某协助拖运竹子及林木。9月26日,在砍伐作业过程中不幸发生意外,张某被倒下的树木砸中头部,导致身亡。事故发生后,张某亲属一时接受不了这一突发悲剧,向事发现场的左某提出了赔偿3万元的诉求,但左某只同意赔偿2千元,紫杨村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最终因赔偿金额悬殊太大无法达成协议。
9月27日,张某家属到河口司法所请求司法所出面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初步听取当事人情况后,结合本案的争议点提出建议:一是明确双方是雇佣关系还是合伙关系;二是事发当时只有当事人双方,现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调查清楚意外发生的具体经过;三是案件调查需由林业站牵头,结合专业建议再划分责任。当地党委政府迅速作出安排部署,并组织当事人双方于第二日在紫杨村村部进行协调。
首次调解工作难度较大,经过详细调查了解,死者张某与左某合伙做伐树收木生意十余年,但此次砍树是由死者张某一人负责,并雇佣左某帮其拖运,因此明确当事人双方为雇佣关系。而死者在操作过程中,是因拉绳失控导致树木倒地时“跑偏”砸中张某致其死亡。综合以上情况,调解员向双方阐明法律关系及安全责任,指出雇主张某应承担操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雇员左某不承担责任。然而,张某家属对此表示不解,甚至提出过激行为,导致调解陷入僵局。当日下午第二次组织调解时,调解员转变调解技巧和思路,多次单独向双方做法律宣传、社会伦理道德等宣传、解释工作,历经几个小时的劝说,双方终于就赔偿金额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但是当事人左某因经济困难,提出先支付一部分金额作为死者的安葬费用以安抚死者亲属,剩余的金额需要一星期后支付,死者家属不同意,要求必须在安葬前全部支付,调解再一次陷入困境。9月29日,调解员第三次组织双方调解。从履行方式入手,考虑司法确认和担保两种方案,鉴于金额不大、风险较低,最终选择了担保的方式。在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及党委政府、村委会的高度重视下,剩余的金额以村委会担保的形式履行。至此,该事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 全部留言
- /
- 评论
- 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