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田司法所助力解矫人员消除后顾之忧
湘潭市司法局 xtsf.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11-20 09:13
“真心感谢司法所的同志,你们帮我解决了大问题!”近日,湘乡市白田镇上扶村的唐某某紧紧握住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满怀感激地说道。
年近七旬的唐某某是白田司法所的一名社区矫正解矫人员。几年前,他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缓刑,并在湘乡市司法局白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然而,在期满解矫后,他发现自己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无法正常领取。经过一番了解,他得知是因为自己在社保机构存在未处理的疑似服刑信息。尽管已经解矫,但由于年事已高,他找不到相关的证明手续,顿时陷入了困境。
在焦急无助之际,唐某某找到了司法所,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询问是否能够帮他出具相关证明,以消除疑点并顺利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得知这一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行动起来,他们翻阅档案,严格按照规定为唐某某办理了相关证明手续。
考虑到唐某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司法所工作人员还特别叮嘱他前往相关机构办理后续手续,并密切关注着他的办理进度。最终,在司法所的帮助下,唐某某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司法所工作人员温馨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因服刑信息导致无法续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情况,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判决书、释放证明等相关资料前往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处理相关疑点信息。司法所将一如既往地为市民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帮助。
政策链接:
《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司发〔2014〕14号):“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现再就业或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的,可按规定领取相应基本养老金,但服刑期间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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