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审核程序

湘潭市司法局 xtsf.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1-06-25 15:33

 

序号

 

    

1

项目名称

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审核

2

办理部门

市司法局

3

主办科室

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

4

会办科室

市司法局法规科

5

垂直层级

省司法厅

6

横向层级

7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7条;《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16

8

申报对象

公证处

9

适应范围

在本市范围执业的公证机构

10

许可条件

符合《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9条、第10条、第18条、第19条规定

11

申报材料

1、   公证机构变更名称或办公场所的报告;2、拟采用的公证机构名称或办公场所的证明;3、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12

许可程序(环节及时限)

受理(即日)––初审(14日)––会审(5日)––报省司法厅核准(20日)

13

许可数量

无数量限制

14

受理形式

书面受理

15

审批形式

本部门独立初审

16

收费情况

不收费

17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18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19

办理地点、邮编、联系电话

湘潭市芙蓉中路人民大厦17    湘潭市司法局

411104       0732-8570479

20

发文类型

市司法局初审报告

21

办公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22

网上表格下载(下载网址)

 

23

网上办理情况(办理网址)

 

24

监督电话

0732––8570481

25

备注

 

发布日期: 200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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