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湘潭市司法局 xtsf.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9-03-20 16:09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及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此年报包含原湘潭市司法局和原湘潭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文包括概述、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此年度报告的公开网址:http://xtsf.xiangtan.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湘潭市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731-58570468。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四责四诺”工作目标管理体系,齐抓共管,多措并举,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着力打造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司法行政样板”。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我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并及时对外公开,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实施方案,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同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经费保障,开展业务培训,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全体干部积极参与,积极将政务公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完善工作举措。在实行政务公开执法监督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的基础上,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补充修订了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在政府主站、局网站及时更新发布《湘潭市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湘潭市司法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湘潭市司法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湘潭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审核制度》、《湘潭市司法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责任追究制度》、《湘潭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等制度文件,规范公开主体、内容、程序。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此外,协调组织机关内部各执法科室,完善职权目录,制定工作流程图,查找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明确执法监督的机构、内容、范围、形式以及处理方法,加强执法工作监督,促进实现权、责统一,使权力受到制约。三是强化服务意识。秉承“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理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和负面清单目录,及时准确发布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按规定形式和时限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切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按市政务中心要求做好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网络发声引导制度,做好热点舆情回应,对各类政务舆情及时处置。按照市政府办要求加强12345平台建设,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认真落实市长热线办理有关要求,按时完成交办事项,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在门户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栏,畅通现场申请、数据电文申请、信函申请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明确受理部门工作责任,严格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认真做好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重点做好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公开工作。四是提升工作质效。认真做好“四责四诺”“四带头、六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实效。配强工作人员,为适应政务公开工作需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增加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履职能力。聘请法律顾问,每年年初,我局聘请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丰富执业经验的社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对外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今年我局执法公示共90项,在公示前,一律先经法规部门、法律顾问依法审查。通过受理信访案件、群众投诉来加强对各科室特别是与群众联系较为密切的服务部门进行监督。通过建立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目标中,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听取社会意见等方式进行评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1.2018年,我局按照要求扎实做好单位权力清单、办事公开、政策解读、建议提案办理、重点领域公开等工作。原市政府法制办部门权力清单共8项其他行政权力,部门责任清单主要职责共有13项,有4项共同监管事项厘清了相关部门职责边界,建立有2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有2项公共服务事项,都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并上省政府网站统一平台公布; 对2018年牵头制定的《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决定》《湘潭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湘潭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湘潭市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办法》四个文件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原市司法局权力清单33项,责任清单11项均在湘潭市司法局网站公布;对2018年牵头制定的《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共收到建议提案4件(其中人大建议主办2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协办1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已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办结并在湘潭市司法局网站及时进行答复,代表委员们对我局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均满意,所提问题基本解决;制订了《湘潭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将全市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纳入抽查的法律服务行业类别,抽查事项占本单位监管执法事项的100%,检查结果均在湘潭市司法局网站公示。
2.2018年,湘潭市人民政府及其市直部门共计制发规范性文件171件(市政府85件,部门86件),已在市政府门户网规范性文件栏目全部进行了公布;2018年10月19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决定》(潭政发〔2018〕19号),对2014年清理确定的有效规范性文件和2014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制定的共67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宣布232件规范性文件失效、废止47件规范性文件、对1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对8件规范性文件涉及的8项证明事项予以取消,此文件属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栏目予以公布。
3.全市市直部门责任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并上省政府网站统一平台公布。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部门职责变化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实际情况,2018年,市卫计局、工商局、交通局等27个部门主动对责任清单实施了调整,对责任清单进行动态管理。至目前止,增加市经研金融局在内的34个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有492项,有282项共同监管事项厘清了相关部门职责边界,建立有314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有291项公共服务事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403条。处理网上咨询、建议等30余件,接受群众咨询350余人次,办理市长热线7件、市长信箱6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无因答复内容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单位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要求办结2件,办结率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我局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网上政务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已制定的各项工作举措和制度,加强经常性检查与考核,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时效性,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实现新进步。
湘潭市司法局
2019年3月20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湘潭市司法局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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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的信息计1条) | 条 | 140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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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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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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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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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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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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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4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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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8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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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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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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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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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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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8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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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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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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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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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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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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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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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2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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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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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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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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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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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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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4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4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参加政务中心举办的培训班)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 |
单位负责人:夏建波 审 核 人 :皮莎莎
填 报 人: 彭晖 联系电话:58570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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