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司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湘潭市司法局 xtsf.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3-02-01 15:54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不断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基层实践,湘潭市获命名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书记点评”;我局法治调研与督察工作、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全面依法治市、社区矫正等工作在全省作典型发言。

(一)注重政治引领,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分别提请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起草制定《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的通知》等文件,在全市上下营造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二是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局党组书记彭小英带头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上进行述法,主持召开19次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及示范创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局长钟晋到任后,第一时间听取法律顾问聘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等工作情况汇报,主持召开7次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执法人员培训管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规范管理律师办案等工作,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提请市绩考委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平安建设、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起草制定《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工作方案》《湘潭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湘潭市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一规划两方案”重点工作任务措施清单》《湘潭市人民政府宪法宣誓办法》等法治建设制度文件,推动构建层层传导、左右联动的法治责任链条。

(二)发挥职能优势,当好政府法治参谋。一是高质高效服务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104件政府合同及其他政府投资事项、540件市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参加政府法律事务研究论证80余次,参与处置恒大集团闲置土地处置、泰富重装等重点项目涉法事务,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合同签约、履约法律风险。二是高质高效完成立法任务。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建设“四区一地一圈一强”的要求,严格落实2022年立法计划,《湘潭市平安建设条例》《湘潭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经起草、审查论证、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已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法规立法案等各项程序;同年,对8件调研项目进行立法调研。三是高质高效完成政府合同专项清查。牵头组织市直部门、法律服务机构及县市区共130人,对2016年1月1日以来湘潭高新区等园区以及市属国有企业各类政府合同进行清查,审查合同31566份,涉及合同标的金额约6947亿元,规范合同签订和履约,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5件,“三统一”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61件,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63件。组织开展涉及居民自建房、计划生育、网约车驾驶员户籍限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市本级现行有效文件中无违反上位规定、需要修改或废止的内容。

(三)强化执法监督,提高全市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印发《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应知应会100问》、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迎检手册等共计13986册,组织学习15265人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56家单位5779人开展集中旁听庭审,对15000余名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法治培训、5628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治能力测试,全面提升和检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水平。组织16家重点执法部门负责人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观摩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示范活动。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进一步指导、协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48个市直单位、驻潭执法单位、6个县市区(含园区)的政府部门及70个乡镇(街道)的195件行政执法案件开展集中评查。12家市直部门建立免罚轻罚清单制度,全年共办理“首违不罚”案件66起,免罚金额211.37万元,让行政执法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三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资格管理,全年换发行政执法证3447个、监督证184个。对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六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式服装和标志进行审查核定,严格区分一线执法人员与行政办公、人事财务等内勤人员,共计核发766名执法人员执法服装。四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规范行政行为作用。完善行政复议配套制度机制,出台《湘潭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定(试行)》,设立湘潭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专家库。2022年,市本级新收行政复议申请221件,制发复议意见(建议)书5份,直接纠错率为32.5%,调解和解结案率为39.8%,综合纠错率达72.4%,远优于司法部统计的2021年全国平均数据,“复议为民”工作经验获湖南日报推介。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会同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通报制度,全年共牵头处理市政府行政应诉、应复、检察监督案件57件,全市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92%。

(四)坚持法治为民,提升法律服务质效。一是优化法治护航营商环境路径。着力强化产业发展“千百十”工程服务保障,对口联系64家企业。全市律师事务所为企业审查合同2260份,提供法律咨询652件,开展法治讲座200场次,办理涉企业案件214件。服务企业减负,指导建立“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二是增强法律援助便民惠民实效。启动运行湘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站式”综合性的专业法律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全面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全年共接待法律援助咨询90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3件,完成年度计划的118%,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500余万元,免去法律服务费用1000余万元。三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扎实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成功举办“学习新思想 喜迎二十大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微宣讲活动。切实加强律师管理惩戒工作,行政办理的对律师的举报投诉18件,行业受理的对律师的投诉20件。落实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公证机构和司法鉴定机构全覆盖,健全完善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开展涉外公证专项治理,组织自查、交叉互查,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46个。四是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宣讲,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民法典》等重点法律法规宣传,创新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等系列专题普法活动,发动900名返乡大学生志愿者利用寒暑假参与“送法下乡”活动。圆满完成2022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3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村(社区)被评为“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个村(社区)被评为“湘潭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五)坚守安全底线,平安社会建设扎实有效。一是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组织全市80余名基层调解员和工作者进行信息化等专题培训。深化“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构建“1+3+N”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市共受理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4150起,调处成功14045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99.2%,涉及金额27220.7万元。二是规范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严格按社区矫正法规政策要求,对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近千人规范管理,无一脱管漏管。积极协调联动有关部门做好7700余名安置帮教对象管控。通过督查讲评、交叉检查等方式,确保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政策落地落实。三是戒毒场所持续保持稳定。强化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确保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规范,执法公正,秩序稳定。连续18年保持场所“六无”。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公共法律服务还需更普惠均等、优质高效;基层司法所法治建设专业能力与机构改革后的新要求及基层工作实际需要还不完全匹配,等等。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改进提高。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省、市相关配套文件落地落实。加强法治督察,强化督察结果运用,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

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依法决策能力。健全服务依法决策机制,细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程序制度措施,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送审行为,督促承办部门加强决策后评估,推进各级各部门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

三是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推进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动各部门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赋权部门指导,让权力“放得下、接得住”。创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式,增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规范行政执法方面的作用。

四是进一步加强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适应放权、赋权需要,重点开展面向基层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治培训,提升其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健全“简案快审、类案量审、繁案精审”繁简分流机制,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监督与激励机制,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和应诉能力。

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紧密围绕群众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大平台”运行机制,着力提供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种方式衔接机制。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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